【导语】广东成人教育在线网了解到南京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行政管理)2023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列各专业4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即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位课程不得使用非自学考试课程申请免考,使用自学考试相同课程代码申请免考的,需在申请时提供原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新闻学专业学位课程:
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专业老计划中‘编辑学’课程,不能作为“公共关系学”替代课程来申报学位】;
(3)英语专业学位课程: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实践)
(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秘书史、文书学(或应用文写作)、公文选读(或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管理
(6)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心理治疗(一)、变态心理学(一)、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一)
(7)学前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当代世界学前教育、儿童发展
(8)小学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小学创造教育、小学教学与心理设计、现代教育技术学、小学语文专题研究或小学数学专题研究
(9)行政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我校学位外语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
(2)我校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且原学位外语课程与现专业学位外语课程一致者。
(3)在原毕业院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425分)以上者。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规定的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
注意:如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上和学位有关的课程为免考的,需提供相关免考申请材料(如其他自考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四、六级成绩单和对应的毕业证书等)
三、申请步骤
1.申请者必须在2023年9月20日-22日,登陆学位申请网站,确认信息,提交材料(毕业证书扫描图片,毕业生登记表扫描图片,有免考的需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均为jpg格式,内容清晰,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PDF格式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内容清晰,大小不超过2M。上传毕业论文PDF版要求:完整的PDF版应包括封面、独创性声明、摘要、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致谢和查重报告,并按此顺序生成PDF文件。其中封面必须包含论文题目、作者、专业名称、准考证号、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查重应小于30%。)。(网址:http://47.118.34.80/platform/app/login)
2.2023年9月25日,再次登陆网站查询学位初审结果。学位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请于9月27日,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勿使用其他快递和顺丰同城),将小二寸照片2张(和毕业照片同底版,规格:高4.8cm,宽3.3cm,纸质照片照相馆冲洗,勿用打印的快照,已出现多次领取证书时照片已变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专业名称、准考证号),信封一枚(装照片用,信封上写明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申请流水号),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15号楼107室,收件人:自考办,电话:025-83598522。
3.9月27日前,初审合格者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人。(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南师微服务”并关注,点击下方校园支付-在线缴费,进入缴费大厅,点击自学考试学位评审费,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核对信息无误,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4.邮寄照片的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请大家配合,不要提前也不要延迟。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业后再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
3.本批学位证书上学位授予时间为12月下旬,发放时间约为2024年1月上旬,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http://jxjy.njnu.edu.cn/网上公告。
4.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http://jxjy.njnu.edu.cn/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9日
本图文由用户发布,该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联系本站举报。转发注明出处:https://www.xsy-edu.com/n/60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