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是985还是211
一、兰州交通大学是985还是211兰州交通大学不是211大学,也不是985大学,该校是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二、兰州交通大学简介
兰州交通大学(原兰州铁道学院)创建于1958年5月,由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主干系科成建制迁兰组建而成,为我国第三所铁路本科高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
建校当年,我国铁道运输学科奠基人之一的林达美教授、著名桥梁专家胡春农教授、著名铁路轨道专家沈智扬教授、著名有线通信专家孙祺荫教授、著名机械专家张殿执教授、著名无线电技术专家班冀超教授、著名数学家赵祯教授等340多名教职工从京、唐两校成建制调入学校,之后铁道部又抽调了一批留苏科学技术副博士和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学校当年建校,当年招收7个本科专业446名学生。
学校始终秉承交通大学“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优良办学传统,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车辆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等轨道交通学科专业群优势明显。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结论,201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年入选教育部“2011-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564亩,校舍建筑总面积83.9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6.32亿元,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24亿元,图书馆藏书285.03万册。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7个,在校本科生2.2万余人;研究生共487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525人,博士研究生346人;高职学生2653人;留学生249人。有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特色专业;有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是我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门类齐全,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5个学科(群)入选甘肃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其中包括2个优势学科、3个A类特色学科,有24个省级重点学科。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排名第8位;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被评为B类(排名20%~30%)学科、机械工程学科被评为B-类(排名30%~40%)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学科被评为C-类(排名60%~70%)学科。
兰州交通大学算几流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是211工程和双一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不是一本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兰州铁道学院。自建校以来,学校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如今,学校拥有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遍及55个国家和地区的2.4万余名在校生。
作为211工程重点支持建设院校之一,兰州交通大学的教学和研究水平处于较高级别。多个学科进入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全国优势特色学科录入名单,如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灶丛与技术等。
此外,兰州交通大学还获得了多项国家科研和教学奖励,如科技运动最高荣誉“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特等奖等。
综上所述,作为211工程高校和双一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兰州交通大学的档辩坦办学实力和综合素质处于较高层次。
学校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表现也得到了认可。兰州交通大学拥有一批师资力量强、学术水平高的教授和专家,他们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和获得教育部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等突出成果。学校还建有华西交通土木工程研究院等多个研究机构,与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取得了较好成效。
除此之外,兰州交通大学招生门槛逐年提高,本科专业覆盖范围广泛,涉及理、工、管、文、法、经、教育、艺术等多个领域。学校实行综合评价制度,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并积极推进与国际高端大学合作办学,为学生行桐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总之,作为一所211工程和双一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兰州交通大学在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和突出表现,未来将继续秉承“修己治人、协和创新”的校训,为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兰交大是一本还是二本院校
其他信息:
根据考生所在生源地的招生批次来看,兰州交大通常被认为是一本学校,二本学校或本科学校。如果考生生源地为四川、云南、陕西、西藏、湖南、甘肃、宁夏等,由于该校在这些省份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兰州交大在上述省份是一本大学。如果考生生源地为贵州、新疆、吉林、山西等,由于该校在这些省份按照本科第二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兰州交大在上述省份是二本大学。如果考生生源地为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浙江、上海、广东、青海、海南等,由于该校在这些省市已经取消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的录取批次划分,合并为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也说兰州交大在上述省份是本科大学。
材料补充:
兰州交大一般指兰州交通大学(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坐落在甘肃省兰州市,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于1958年5月由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的主干系科成建制迁兰组建而成。1959年6月学校在全路高等学校内被铁道部确定为重点高校,1961年4月学校被列为铁道部重点高等院校。2000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
兰州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一流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简称为“兰州交大”;英文名称为“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LZJTU”。部标代码为“10732”,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本部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铁道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普通高职生)。
第三条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现为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被我校拟录取并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兰州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兰州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兰州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就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兰州交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位次考生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调整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我校发布的专业(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实施。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乒乓球项目)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田径项目)。对专项测试合格并经公示且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兰州交通大学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新疆和西藏招收内地高中班,具体政策按照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本科专业学费:工学类专业47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高职专业为三年。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虑到我校部分铁路主专业(如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及控制等)将来主要面向铁路系统就业,对学生视力要求较高,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以及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兰州交通大学网址:https://www.lzjtu.edu.cn/;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b.lzjt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传真:0931-4938051;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730070。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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