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导语】广东成人教育在线网了解到关于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和《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华师[2021]14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夏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纪律处分解除之后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学术诚信,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2.学业水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且在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

3.在学习年限内,参加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3.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统考考试成绩合格(非互认成绩);5.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80分或以上。

4.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间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本次申请仅受理2022年12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按附件1指引登录《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填报相关资料。在线填写的申报资料将作为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准确无误填报各项内容。

2.提供学位外语成绩核查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须按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的证书或者成绩单扫描件;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则由上级部门提供考生原始数据,学生无须另外上传成绩单扫描件。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外,还需完成以下事项: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蓝底彩色,像素为180×240的JPG文件)。②在5月1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对应材料初审部门:a)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b)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且须在每张纸质相片后面写上姓名),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并请在5月11日前根据要求提供资料顺丰速运至(请务必确保资料符合要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厚德楼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16李老师26019346

三、注意事项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需本人主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由学位申报系统自动初步审核(个别自考学生需人工复核除外)。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学生端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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