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集权制度的概念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基本内容如下:

1、皇帝制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2、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

3、郡县制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还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叫郡县制,如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

统一战争结束以后,秦王赢政立即着手进行集中权力的活动。他兼收采纳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封建统一国家的第一个皇帝,称始皇帝,后世子孙世代相承,相继而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他规定皇帝自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显示封建统一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

周代以来封国建藩的制度,与专制皇权和统一国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须加以改变。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 211年),丞相王绾请求封皇子为燕、齐、楚王,得到群臣的赞同。廷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全面地推行郡县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这些郡完全听命于中央和皇帝,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中央集权的制度,从此就确立了。

中央集权制度的概念

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制度。中央集权是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皇权专制、中央集权、地方行政三方面内容的结合,便构成了中央集权制度。皇权至高无上是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特征。

这一特征在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基本未变,变化的是中央集权制度的其他方面——中央政府的组成、地方机构的设置、文化专制的措施等。

扩展资料

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

1、战国时期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

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悟涵。

2、秦朝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汉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西汉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

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4、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

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唐代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

君主专制是指中央政权或地方政权掌握在君主手中,是非民主的政治体制,而中央集权制则是指地方政权直接归属中央,尤其是财政、政治、军事等大权。君主专制政体包括中央集权制,但并非必须中央集权,也可以实行分封制、郡国制;中央集权制并不代表君主专制,也可以不是君主专制政体,如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时,大都采用中央集权制。一般情况下,实行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都实行中央集权制,在封建社会尤其明显;而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也是以君主专制政体为主,在古代尤为如此。随着社会发展,君主专制逐渐淡出了历史的舞台,并逐渐演变成为其他政体,如君主立宪制。

君主专制政体,在封建社会时期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它的不断发展,使君主的权力不断得到扩大和强化,国家稳定性也越来越大。如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宋朝的三司三使制、元朝的中书省制、明朝的内阁制、清朝的军机处设立等等,这些都是君主专制有效的政治统治模式。它解决的是君主个人专权与大臣民主集中的矛盾,也是君主与大臣的权力分配问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人们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民主之上的现象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对,因此,君主专制政体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桎梏,它必然会被民主政治所取代。资本主义发展及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出现的事实很快便证明了这个规律的正确性。

而中央集权制解决的则是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它的不断加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它的加强,使地方的权力逐渐缩小,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中央集权制度,从秦朝的郡县制发展到汉朝的刺使制,再到宋朝的三司三使制,地方权力基本上被削弱;到元朝明清时期的行省制,中央集权制度最终定型。虽然,中途有些政权也试图实行分封制、郡国制,但结果都失败了。这说明中央集权的确立、发展和强化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君主专制虽然有利于中央政权的稳定,但更容易造成君主的独断专行,使国家的兴衰成败维系于君主个人品质的优劣。同时,权力的过度集中,更容易导致朝中百官、王公贵戚争权夺利。而民主制则以公共意志取代了个人意志,公众权利通过宪法限制君主个人的意志对国家的不良影响,从而尽量地避免了频繁的政变与屠杀。中央集权制虽然容易形成集权,但它避免了频繁的地方叛乱或分裂活动,从而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只有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中央集权制,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虽然实行不同的政体,如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共和制……但大多以中央集权制为主要的管理体制。

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意义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A、积极作用:①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②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以及形成中华民族起了重要作用③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④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B、消极作用:①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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