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执法六大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它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一个部门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基本原则有四个,分别为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高效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行政执法六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执法做到主体合法、职权来源合法、执法过程中服从法律、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法,不越权,整个执法依法受到监督和问责。

二.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执法机关使行政裁量权,在合法的前提下,还应当符合客户规律和法律理性,正确的考虑相关因素,符合社会公平正义。

三.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做到程序公平、听取意见、执法及时公开.它的内在价值在于维护法律实施的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

四.效率性原则:指行政机关执法时要尽可能地节省时间、资源和成本,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以最小的投入产出最的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诚实信用原则:行政执法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得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有六大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依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行政行为应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则的约束,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2、合理行政原则:公平、正义(行政主体应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国家应平等对待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适当性(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达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必要性(最小损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最小的手段)、狭义的比例(衡量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

4、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听取厉害相关人的意见、说明理由当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负有说明理由的义务、不得单方接触)高效便民原则

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或意思表示的信赖而对自己将来的行为进行筹划和安排,由此产生的信赖利益应受法律保护,

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

6、权责统一原则

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法律分析】

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5、权责一致原则。《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图文由用户发布,该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联系本站举报。转发注明出处:https://www.xsy-edu.com/n/72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