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年龄段划分标准?我国儿童的年龄界定

儿童年龄段划分标准

国家标准儿童年龄段是18岁以下。

儿童一词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指出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细分可分为婴儿:0到1岁,幼童:1到3岁,小童4到6岁,中童7到12岁,大童13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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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将“青年”定义为年龄介于15岁与24岁之间(含15岁和24岁)的那些人。联合国曾于1985年在全球开展“国际青年年”活动,该定义就是专门为“国际青年年”活动所下。

联合国公布的所有有关青年的统计数字,例如联合国系统出版的关于人口统计、教育、就业和医疗卫生的年度统计年鉴,均依据以上定义。因此,根据以上定义,儿童是指那些年龄不足14岁的人。

我国儿童的年龄界定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定,按照一般民间习俗,12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属于儿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为0至18岁。我国刑法中,14周岁以下自然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建议将刑法领域“儿童”的年龄统一界定为16周岁。相对而言,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比14周岁的在生理、心理和智力发育上要成熟,并趋向于成年人,其在遭受侵害时的认识判断能力和反抗能力也要强于后者,将儿童年龄界定为16周岁,无疑扩大了保护范围,从而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且一般而言,16周岁以后已基本已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这也与民法领域将“不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相一致;再者使得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人身权益受到了刑法的平等保护,也有利于维护刑法条文间的统一和《刑法》的稳定和权威。或许有人提出猥亵刚满16周岁的女性与差两天满16周岁的危害性也无本质区别,只是认为将儿童的年龄确定为16周岁对儿童的保护更为有利,对打击此类犯罪也更为适中而已。

刑法中规定的儿童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定,按照一般民间习俗,12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属于儿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成年人为0至18岁。我国刑法中,14周岁以下自然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综上所述,关于刑法中儿童的年龄界定的问题,刑法中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定,儿童犯罪也是犯罪,也要负责任的,大家要认真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要触犯法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法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年龄段划分标准2023年最新官方版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最近经过对全球人体素质和平均寿命进行测定,对年龄的划分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

该规定将人的一生分为5个年龄段,即: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60岁至74岁为年轻的老人,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年人。18岁以下称之为未成年。18~44岁称之为青年人。40~59称之为中年人。60~74岁称之为年轻老人。75~89岁称之为老年人。

儿童年龄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一、个性概述

(1)个性的概念:个性是指个体在物质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社会意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系统。

(2)个性的结构:个性的调控系统;个性心理特征。

(3)个性的特性:整体性、稳定性、个别性、社会性。

二、幼儿个性的发展

(1)幼儿自我意识的发展

自我意识的概念:是指个体对自己所有的身心状况以及与周围人或物的关系的意识。

幼儿自我意识发展的阶段和特点:

阶段特点

自我感觉的发展(1岁前)主客体未分化,自我意识的最初形式,即自我感觉阶段

自我认识发展(1—2岁)会叫“妈妈”

自我意识萌芽(2—3岁)掌握代词“我”是自我意识萌芽的重要标志

自我意识各方面的发展(3岁以后)自我评价、自我体验与自我控制开始发展

幼儿自我评价、自我体验与自我控制的发展:自我评价是自我认识的核心成分;自我体验是一个人伴随着自我评价而产生的情感体验;自我控制反映了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调节、控制能力。

(2)幼儿需要的发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3)幼儿能力的发展

能力的概念:能力是指人们成功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

能力的分类:认识能力、操作能力与社交能力;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

幼儿能力发展的特点:智力结构随着年龄增长而变化;出现了主导能力的萌芽,开始出现比较明显的类型差异;智力发展迅速;多种能力同时出现(操作最早、模仿基础、认知前提)。

(4)幼儿气质的发展

气质主要受先天因素的影响,无好坏之分。

幼儿气质的特点:天赋性、遗传性、稳定性。

气质的类型: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及抑郁质。

气质与教育:对胆汁质的幼儿,教师应采取直截了当的方式;对多血质的幼儿,可以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对粘液质的幼儿,教师要采取耐心教育的方式,让他们有考虑和做出反应的足够时间,培养其生气勃勃的精神、热情开朗的个性和以诚待人、工作踏实、顽强的优点。对抑郁质的幼儿,则应采取委婉暗示的方式,对其多关心、爱护。

(5)幼儿性格的年龄特点:活泼好动;喜欢交往;好奇好问;模仿性强;好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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