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2年招生简章
一、 学院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设有电子与信息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教育学院、会计学院、美术学院、民族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政法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以及社会科学部、大学英语部、体育部等3个教学部和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共有49个本科专业,学科覆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法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拥有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报考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凭在校成绩证明报考。
三、报名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1日-5日。预报名成功提交后,务必留意系统提示的现场确认地址。时间如有变动,以广东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2、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9月6日-10日。时间如有变动,以广东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考生报名时按规定应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应届毕业生的,必须出示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学费标准: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收费
六、毕业和待遇
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各专业招生均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无论何种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国家均承认其学历,其使用和工资待遇等方面,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